招商經費管理辦法
為加強招商經費管理,規(guī)范招商活動行為,提高招商效果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法》和其他相關法規(guī),制定本管理辦法。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為加強招商經費管理,規(guī)范招商活動行為,提高招商效果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法》和其他相關法規(guī),制定本管理辦法。
第二條 招商經費是指用于招商活動支出的經費,包括用于接待嘉賓、會議、培訓、考察等活動的費用。
第三條 招商經費管理應當遵循合法、規(guī)范、公開的原則,確保經費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。
第四條 各招商部門應當嚴格按照規(guī)定的用途和范圍使用招商經費,不得虛報、冒領、濫用經費。
第二章 經費預算
第五條 招商部門應當制定年度經費預算,并將其納入部門預算管理。經費預算應當包括用于招商活動的費用、其他日常支出的費用、設備采購費用等。
第六條 經費預算應當符合法律、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,并應當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核和批準。
第七條 經費預算應當真實、準確反映招商部門的財務狀況,并應當嚴格按照規(guī)定的用途和范圍使用。
第三章 經費支出
第八條 招商經費支出應當符合規(guī)定的用途和范圍,不得用于與招商活動無關的支出。
第九條 招商經費支出應當符合規(guī)定的程序,并應當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核和批準。
第十條 招商部門應當嚴格按照規(guī)定的支出標準支出經費,不得虛報、冒領、濫用經費。
第十一條 招商部門應當加強對經費使用的管理和監(jiān)督,確保經費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。
第四章 經費結算
第十二條 招商部門應當嚴格按照規(guī)定的程序和方式結算經費,不得拖延、虛報、冒領經費。
第十三條 招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經費結算機制,確保經費結算的規(guī)范、安全和及時。
第十四條 各招商部門應當與經費使用的單位進行公開、平等的結算,并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。
第五章 結論
第十五條 本管理辦法自發(fā)布之日起生效,各招商部門應當嚴格按照規(guī)定的程序和方式使用經費,不得虛報、冒領、濫用經費。
第十六條 各招商部門應當加強對經費使用的管理和監(jiān)督,確保經費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,提高招商效果。
十七條 各招商部門應當遵守本管理辦法的規(guī)定,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。
參考文獻
[1] 財政法
[2] 招商經費管理辦法
[3]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法
[4] 其他相關法規(gu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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